2019-12-31T10:42:16 来源:涿州孔雀城 浏览: 次
市值为1335万元的6套房产,在受托人手中竟然只卖出110万元的价格。近日,广州市荔湾法院宣判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,法院认为受托人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,房屋买卖行为属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,确认合同无效。
欢喜:六套房屋火速找到买家 售价百万
李女士为海外华人,其父于生前在广州西关置有一套老房子,由政府代管。由于人在海外,李女士和其他继承人共同出具《委托书》给陈先生,全权委托陈先生办理侨房发还、房屋管理、出售等事宜。
2011年,房屋部门通知,该老房子已获批准撤管,并确认该老房子经拆迁在原址补偿共6套房屋,住宅建筑面积约720平方米。经陈先生协助,该6套房屋于同年登记在了李女士等继承人名下。因不便对房屋进行管理、使用,李女士等产权人就授意陈先生可将房屋出售。
不久,陈先生就反馈了好消息,6套房屋已找到买家,售价金额110万元。不熟悉国内房地产市场状况的李女士满心欢喜,很快就向陈先生出具了委托书,委托陈先生将房产补偿交易税后应收110万元款项划入其指定收款账户。